1—12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4%,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
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1—12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7%,同比上升1.5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持平。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珠江和黄河流域水质为优;淮河、辽河和海河流域水质良好;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重点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
1—12月,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4.6%,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8%,同比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5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8个,占3.9%;轻度富营养的48个,占23.4%;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中度富营养,地表水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洱海和白洋淀均水质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1—12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市、丽水市和崇左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五家渠市、商丘市和开封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1—2。
石河子市、白城市和吕梁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本溪市、宁波市和常州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3—4。
2023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2023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2023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2023年1—12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