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7.1%,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7%,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地表水监测中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总磷。
主要江河水质状况:
1—9月,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89.2%,同比上升0.7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5%,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其中,长江流域、浙闽片河流、西南诸河、西北诸河和珠江流域水质为优;黄河、辽河、淮河和海河流域水质良好;松花江流域为轻度污染。
重点湖(库)水质状况及营养状态:
1—9月,地表水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4.6%,同比上升0.8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4.3%,同比下降0.5个百分点。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205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库)中,中度富营养的7个,占3.4%;轻度富营养的50个,占24.4%;其余湖(库)为中营养或贫营养状态。其中,太湖和巢湖均为轻度污染、轻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滇池为轻度污染、中度富营养,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总磷和高锰酸盐指数;洱海和白洋淀水质均良好、中营养;丹江口水库水质为优、中营养。
地级及以上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排名:
1—9月,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柳州市、桂林市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五家渠市、商丘市和通辽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1—2。石河子市、白城市和忻州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好(从第1名至第30名),杭州市、台州市和盐城市等30个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相对较差(从倒数第1名至倒数第30名)。见附表3—4。
附表 1:2023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附表 2:2023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附表 3:2023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前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
附表:42023年1—9月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排名后30位城市及所在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