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滨海县公布5月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根据《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关于规范做好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供水水质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规和文件要求,盐城市住建局建立了市、县两级水质监测和公示制度,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城市供水水质标准》(CJ/T206-2005)等标准对生活饮用水进行水质监测和评价。
2022年5月份,本县(市、区)城市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如下:
饮用水水质监测指标有哪些呢?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检测如下指标:
1.出厂水水质监测指标:半年至少检测常规“42项”1次,全年至少检测“106项”全指标1次。
2.管网水水质监测指标:半年至少检测浊度、色度、臭和味、消毒剂余量、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6项”。
3.管网末梢水水质监测指标:半年至少检测常规“42项”及消毒副产物1次。
4.二次供水水质监测指标:半年至少检测色度、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消毒剂余量“8项”。
生活饮用水是否合格与我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所以对于水质监测项目和标准国家也在不断完善。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水质监测,保证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达标,而我们每个人也要随时关注水质变化,如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