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首次发布;2006年12月,GB5749-2006发布,这是国家21年来首次对此标准进行修订;2022年3月,GB5749-2022完成第二次修订并正式发布。
一、GB5749-2022主要变化
1.发布主体变化
2006 版:卫生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2 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城乡统筹升级
取消小型集中供水和分散供水的放宽条款,统一城乡水质要求,推进农村供水与城市标准并轨。
3.标准内容变化
水质指标(分为常规指标和扩展指标)由 106 项调整为 97 项
水质参考指标由 28 项调整为 55 项
二、指标变化解读
1.强化感官指标
新增2-甲基异莰醇和土臭素2项感官指标作为扩展指标。“研究表明,藻类爆发往往导致2-甲基异莰醇、土臭素等物质的产生,且这两项指标嗅阈值较低,当水体中浓度超过嗅阈值(10ng/L)时可导致饮用水产生令人极为敏感的臭味,影响水体感官。”
2.严控消毒副产物
新标准将检出率较高的一氯二溴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三溴甲烷、三卤甲烷、二氯乙酸、三氯乙酸等6项消毒副产物指标从非常规指标(扩展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以加强对上述指标的管控。同时,考虑到氨(以N计)的浓度对消毒剂的投加有较大影响,将其从非常规指标调整到常规指标。
3.更加关注风险变化
增加乙草胺和高氯酸盐两项扩展指标。乙草胺作为一种在我国广泛使用的除草剂,具有环境激素特性,可能引发生物体的遗传物质损伤和脂质过氧化;高氯酸盐则是一种常见于军工、航天、烟火等行业的污染物,对甲状腺功能有显著干扰作用,可能影响人体正常发育。12项指标调整至附录。对我国多年前已禁止生产使用的物质,结合近年来的检出情况,新标准将三氯乙醛、硫化物、氯化氰(以CN-计)、六六六(总量)等12项指标从标准正文调整至附录。这有利于避免各地在检出率较低的指标上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提高水质管控的精准性。
4.调整8项指标的限值
更改了8项指标的限值,包括硝酸盐(以N计)、浑浊度、高锰酸盐指数(以O2计)、游离氯、硼、氯乙烯、三氯乙烯、乐果。例如,出厂水中游离氯余量的上限值从4mg/L调整为2mg/L,氯乙烯的限值由0.005mg/L调整为0.001mg/L,三氯乙烯的限值由0.07mg/L调整为0.02mg/L,乐果的限值由0.08mg/L调整为0.006mg/L。
三、延续对水质的要求
生活饮用水中不应含有病原微生物;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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