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监测规范》( SL219—2013) 规定了地下水水质监测项目,一 般为20项、39项,《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2017) 规定了常规指标39项和非常规指标54项,规范与标准也简单规定了地下水采样器的类型和方法要求,但没有规定对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的要求,对地下水采样器也没有提出明确的性能技术要求。
国内水文部门以前很少使用专用的地下水采样器、采样泵,也基本不进行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缺乏这方面的技术标准规定。国际标准也还没有对地下水水质监测的专门规定,一些主要国家如美国等有地下水水质采样的行业标准。在具体工作中还需探索与研究以下几方面问题:
(1) 现行标准对地下水水质采样规定采用抽水方式进行,但由于有部分井埋深较深,需要较大功率水泵才能抽取,再加之大多数野外没有市电,需要配置一定功率的汽、柴油发电机拉到现场,才能完成有关采样工作,其工作难度大、成本高。能否研究其他的采样方式,如贝勒管替代抽水方式,在研究成果基础上加以应用。
(2) 目前绝大多数省级水环境监测中心不具备地下水93项检测能力,据调查统计一般仅为 30~50项,需要加强省级水环境中心检测仪器设备配置和检测人员上岗培训,不断提高检测能力和水平。
(3) 要加强研究单站水质代表性问题。由于地下水水流运移慢,对地下水水质污染物扩散、运移实际上没有监测,目前采用单站(井) 水质评价,其能代表多大范围水质状况认识不清,还缺乏实际的监测数据作为佐证,需要加强一定的野外试验研究,探索研究在不同介质含水层污染扩散运移规律。
(4) 要加强地下水水质自动监测仪器设备稳定性、可靠性研究。从目前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已安装应用的 100 套电极法水质自动仪器实际运行来看,效果并不理想,表现出仪器设备稳定性、可靠性较差,时常出现异常数据,在以后应用中,要加强有关仪器设备质量检测和对比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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