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石油类物质测量标准有HJ637-2012《水质石油类和动植物油类的测定红外分光光度法》和HJ894-2017《水质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的测定气相色谱法》,表格中介绍的重量法、紫外分光光度法和荧光分光光度法并不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标准之中。
2018年生态环境部对石油类物质测量原有标准做了修订,新增发布了水质石油类测量标准HJ970-2018《水质石油类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和修订了HJ637-2018《水质石油类和动物油类红外分光光度法》,重量法和荧光分光光度法不在生态环境部此次发布的标准之中,标准已于2019年1月正式实施。
紫外分光光度法是石油类物质测定标准修订案中唯一新增的标准方法,其原理是利用石油类物质在紫外区有特征吸收从而测量其浓度。石油及其产物中带有苯环的芳香族化合物的主要吸收波长为250nm-260nm;在200 nm~300 nm 范围内对石油类物质进行光谱扫描,原油、柴油、煤油、润滑油、机油和汽油等石油类物质的特征吸收峰波长分别为225nm和254nm。
石油类物质中含有的多环芳烃同样适用紫外吸收法测量其浓度,多环芳烃是指含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环的芳烃,简称PAHs,其特征紫外吸收峰分布在200...320nm之间。
石油类物质的浓度与紫外吸光度在一定浓度区间范围内呈明显的线性关系,因此通过建立特征吸收波长处吸光度和石油类物质浓度的数学模型,即可由变送器内部计算得到石油类物质的浓度。